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我司研究起草了《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提出意见,于6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自愿原则,推荐有需求、具备条件的地区或项目参加试点。
联系方式:010-58933790,58933530(传真)
附件:1.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2.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推荐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0年5月26日